2026年xxx青少年射箭邀请赛竞赛规程【预告】
赛事通知 置顶 admin 发布于 2026-07-04 12:48

2026年xxx青少年射箭邀请赛竞赛规程【预告】

导读摘要

各地区射箭队、射箭协会、俱乐部、公办、民办中小学校。

一、指导单位

 

二、主办单位

 

三、协办单位

 

四、支持单位

 

五、竞赛时间

20268

六、竞赛地点

待定

七、参加单位

各地区射箭队、射箭协会、俱乐部公办民办中小学校。

八、项目设置

(一)竞赛组别与年龄

甲组:201011日后出生者。

乙组:201211日后出生者。

丙组:201411日后出生者。

精英组

甲组:2008-2012年;

乙组:2010-2014年;

(二)竞赛项目(共48项)

1. 男子甲组反曲弓(3项)

(1)50米个人单轮全能(144支箭)

(2)50米个人淘汰赛决赛

(3)50米团体单轮全能3×144支箭)

2. 女子甲组反曲弓(3项)

(1)50米个人单轮全能(144箭)

(2)50米个人淘汰赛决赛

(3)50米团体单轮全能3×144支箭)

3. 男子乙组反曲弓(3项)

(1)30米个人单轮全能(144箭)

(2)30米个人淘汰赛决赛

(3)30米团体单轮全能3×144支箭)

4. 女子乙组反曲弓(3项)

(1)30米个人单轮全能(144箭)

(2)30米个人淘汰赛决赛

(3)30米团体单轮全能3×144支箭)

5. 男子丙组反曲弓(3项)

(1)18米个人单轮全能(144支箭)

(2)18米个人淘汰赛决赛

(3)18米团体单轮全能3×144支箭)

6. 丙组女子反曲弓(3项)

(1)18米个人单轮全能(144支箭)

(2)18米个人淘汰赛决赛

(3)18米团体单轮全能3×144支箭)

7. 男子甲组复合弓(3项)

(1)50米个人单轮全能(144支箭)

(2)50米个人淘汰赛决赛

(3)50米团体单轮全能3×144支箭)

8. 甲组女子复合弓(3项)

(1)50米个人单轮全能(144支箭)

(2)50米个人淘汰赛决赛

(3)50米团体单轮全能3×144支箭)

9. 男子乙组复合弓(3项)

(1)30米个人单轮全能(144支箭)

(2)30米个人淘汰赛决赛

(3)30米团体单轮全能3×144支箭)

10. 女子乙组复合弓(3项)

(1)30米个人单轮全能(144支箭)

(2)30米个人淘汰赛决赛

(3)30米团体单轮全能3×144支箭)

11. 男子丙组复合弓(3项)

(1)18米个人单轮全能(144支箭)

(2)18米个人淘汰赛决赛

(3)18米团体单轮全能3×144支箭)

12. 女子丙组复合弓(3项)

(1)18米个人单轮全能(144支箭)

(2)18米个人淘汰赛决赛

(3)18米团体单轮全能3×144支箭)

13. 男子精英甲组反曲弓(3项)

(1)70米个人单轮全能(144支箭)

(2)70米个人淘汰赛决赛

(3)70米团体单轮全能3×144支箭)

14. 女子精英甲组反曲弓(3项)

(1)70米个人单轮全能(144支箭)

(2)70米个人淘汰赛决赛

(3)70米团体单轮全能3×144支箭)

15. 男子精英乙组反曲弓(3项)

(1)60米个人单轮全能(144支箭)

(2)60米个人淘汰赛决赛

(3)60团体单轮全能(3×144支箭)

16. 女子精英乙组反曲弓(3项)

(1)60米个人单轮全能(144支箭)

(2)60米个人淘汰赛决赛

(3)60团体单轮全能(3×144支箭)

九、参赛办法

(一)参赛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地区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法人登记的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办、民办学校。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或学籍,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赛单位俱乐部成员或隶属参赛单位学籍,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三)参赛运动员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香港、澳门、台湾籍运动员凭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居住证原件,外国籍运动员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报名。

(四)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3人,医生(或工作人员)1人,各组别男女各限报6人。

(五)参赛单位须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竞委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方可参赛。

(六)自愿报名且参赛的运动员,默认其本人及法定监护人完全了解运动员本人的身体状况和赛事风险,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可以正常参赛。已确认运动员本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隐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高血压、脑血管疾病等不适合参加本次比赛的疾病)。比赛期间运动员本人如有发热、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出现,应及时报告,不带病参赛。比赛期间如发生人身意外伤亡事故,其本人及法定监护人自愿承担参加本次比赛的责任风险。

(七)参赛运动员须在具备体检资质的医务单位进行体检证明健康,向竞委会提交健康证明原始凭证(开赛前6个月内的体检文件,项目至少包含心电图)。

(八)各参赛单位名单将进行赛前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任何问题,请向竞委会及时反映(不接受补报名)。

十、竞赛办法

(一)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射箭竞赛规则》。

(二)反曲弓、复合弓18射程使用室内40厘米五环内直立三联靶纸;反曲弓、复合弓30射程使用80厘米靶纸;反曲弓50射程使用122厘米全环靶纸;复合弓50射程使用80厘米靶纸;反曲弓60射程使用122厘米全环靶纸;反曲弓70射程使用122厘米全环靶纸。

 

 

(三)各小项报名不足23人(队)的,取消该小项比赛。

(四)排名赛晋级及规则。

1. 竞赛规则。

(1)排名赛规则:排名赛以单轮全能(144支箭)计算成绩。

(2)发射安排: 比赛分轮进行,每轮36支箭(分6组发射,每组6箭,统一发射,时限180秒)。

(3)组别轮次: 按每轮(共36箭)发射。

(4)排名赛前8名出现平环,按照国际箭联打破平环规则,先查10环数量,多者居前;10环数相同,内10环数多者居前;再相同,在裁判主持下掷币决定胜负,如涉及进入决赛的名次出现平环,将进行附加赛。

2. 排名赛晋级办法。

参赛单位少于3队或单项目总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该环节比赛;女子单项目不足3人时,则本项目取消男女分组改为混合淘汰赛。

3. 淘汰赛晋级及规则。

淘汰赛晋级名额将视实际参赛人数确定,具体以现场公告为准。对阵表依据排名赛成绩产生(144箭总环数),并参照‘首尾对阵’原则进行编排:如32人进入淘汰赛,则由排名第1名对战第32名、第2名对战第31名,以此类推,直至产生八强进入决赛。

 

4. 团体赛说明。

(1) 组队要求: 本赛事采用按参赛单位各组别总成绩前三名自动组队

5. 决赛名次录取及规则。

(1)在淘汰赛中晋级的8名运动员进行一系列单场对抗赛,每场最多5局,每局3支箭,直到产生金牌。运动员每次交替发射一支箭。

(2)对战出现平局时,按照国际箭联规则进行附加赛。

(五)仲裁成员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选派,除个人器材外,其余器材由承办单位准备。

十一、奖牌及计分办法

(一)各小项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奖励名次的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状。

(二)各组别录取前八名,各名次分数按97654321计分,不足6名(含6名)录取名额的项目如数录取,其余项目减一录取(报名人数及队数以报名名单为准)。

(三)团体总分排名,总分为各组别前八名得分总和,总分相同的,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杯。

(四)道德风尚奖

1. 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2-8个。(按实际报名队伍数量确定)。

2. 各代表队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8人。(少于6人的代表队只评选1人)。

3. 各代表队评选优秀教练员6人。(少于3名教练员的代表队只评选1人)。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本次赛事原则上报名人数限300人,名额先到先得,每位运动员限报一个项目。报名截止后,各参赛单位须将电子版参赛报名表发送至邮箱: xxxxxx@qq.com

(二)报名联系人:xxx,电话xxxxx

(三)联席会议

1. 各代表队请派领队、教练员各1名参加,同时交验报名表、参赛运动员有效身份证明、人身意外保险证明和健康证明。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所有报名运动员参赛项目一经确认,不得改项、换人或增报项目和人员。

3. 无故不参见参加联席会议的参赛单位,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十三、服装和器材

(一)参赛单位运动员、教练员必须着本单位统一比赛服装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服装不得出现中国”“china”或国旗字样及图案)。

(二)参赛运动员弓、箭器材自备,须配备独立使用的弓、弓架、箭壶,且配备足够的箭支,并且在所有箭支上标记姓名拼音缩写及序号(如:张三,ZS 1),并须经过裁判员检查,否则不允许上场。

十四、经费

(一)赛事组织经费:由运营单位自筹解决。

(二)参赛经费:各单位参赛经费自理。

(三)报名费:350/人,运营单位单位收取用于赛事组织(缴费方式以补充通知为准)。

十五、申诉与仲裁

(一)大会成立仲裁委员会,接受参赛单位对裁判判罚和比赛结果的申述。

(二)参赛单位只能针对本队的情况进行申诉。

(三)申诉须按裁判规则,在规定时间内由参赛单位领队向大会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并缴纳1000元申诉保证金,申诉成功予以退回,申诉不成功,则由大会承办单位收取并开具发票。

十六、赛风赛纪要求

(一)所有参赛单位及其运动员、领队、教练员、随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竞委会有关规定,遵守体育竞赛规范和体育道德,服从赛区管理,自觉维护竞赛秩序,遵循公平竞赛原则,保证竞赛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二)比赛过程中遇到问题按比赛规则和技术要求合法合理提出申诉,不得无故弃权、闹赛罢赛,不得采用不理智不文明的言行发泄个人情绪与不满,严禁诱导、组织观众滋事闹事,干扰比赛正常秩序。

(三)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

(四)对违反赛风赛纪要求的,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体育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对有关责任人及其单位给予责任追究,作出通报批评、取消比赛成绩、取消参赛资格等处罚。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方。